喜樂的心,乃是良藥。台中市南區高工路395號。現場掛號。截止掛號領藥早上11:30前、晚上20:30前,請及早前來!
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
張肇烜/空服員罷工成功 那醫護人員呢?
◎ 張肇烜(醫師)
台灣史上第一次空服員閃電罷工,七項訴求都獲資方承諾,寫下勞權歷史。勞基法每月工時上限為174小時,但是並非所有行業適用,例如這次空服員罷工爭論的《勞基法》84-1,工時不受日工時最高12小時限制,每月執勤時間高達220小時。
台灣還有比空服員更爆肝的行業,連最悲微的84-1都不可得。
根據主計總處最新的統計,全台灣741萬受雇員工中,每月工時超過200小時者達51萬人以上。這些爆肝行業包括「醫護」、「保全」以及「客運司機」等。
在勞基法規範之下,勞工都如此血汗;更不要提,台灣還有行業,被排除在勞基法保障之外。在2014年護理人員全面納入勞基法後,受僱醫師幾成為最後僅存的「勞基法孤兒」。
過去包括實習醫學生、住院醫師及所有受僱醫師都沒有任何工時上限。很多年輕醫學生,直到進入白色巨塔的那一刻,才知道「在醫院值班」是怎麼一回事。
值班的時間,是從下班的那一刻,到隔天上班之前;也就是值班醫師必須從今天白天工作一天後緊接著開始徹夜值班,隨時處理病患和家屬的狀況和急救,到隔天白天之後再繼續上班。醫師值班,等於連續工作三十四個小時以上。大部分年輕醫師,每三到四天就需要值班一次,每個月最多得值十次班,也就是每個月有十個夜晚都在醫院度過。
長久下來當然造成過勞,近年陸續傳出台灣醫師過勞死亡的案例。台灣發生的,美國也發生過。1984年美國紐約醫院一位病人Libby Zion,因為住院醫師過勞錯誤判斷而死亡。這起醫療糾紛,引起美國社會廣泛注意。為了避免悲劇再次發生,1989美國紐約州立法改革,限制住院醫師每周工作不得超過80小時,也限定醫師連續工時不可過長,確保病人是在足夠的醫護人力下接受治療。到了2003年同步適用到全美國,被稱為Libby Zion法案。
美國醫師過勞糾紛促成改革,台灣從沒有健保到1995年實施全民健保,全民健保將舉世都很昂貴的醫療,變得很方便、很便宜,成本都轉嫁給基層過勞血汗的醫護人員,使得台灣醫療變得便宜又大碗,健保卻成為政治人物最自豪誇口的政績。醫療需求不斷增加,基層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卻始終沒有改善。當空服員在罷工時,受僱醫師連最基本的保障都沒有。因此過去曾有官員說:「台灣的醫師不適用《勞基法》,就算每周工時200小時,也不違法。」充分展現政府官員不願面對錯誤,也不願積極改革的傲慢。爭取納入勞基法,已經被擋了20多年,至今還不能實現。
醫師的工作關乎生命,有正常的勞動條件,才能維護病人的安全。
機師、空服員和司機的工作時數都有嚴格規定,就是因為不只影響他們的健康,更會影響乘客的安全。醫護人員過勞,長期處於高度疲憊狀態,必然會降低對患者照護的品質。台灣住院醫師的工時,目前僅以評鑑的方式規範,每週工時上限88小時;然而根據統計資料,竟有外科住院醫師每週工時達150小時,每週工時逼近於一般勞工的每月總工時,非常驚人!
空服員罷工了 醫護人員呢?
護理人員雖然已納入勞基法,但是血汗依舊,每天要提早到醫院交班,下班時間到了還要忙著一堆交班文書作業,更別提長期因為護理人力短缺,造成輪班機制不規律的「花花班」畸形班表,還有一大堆在職進修、待命on call等佔盡了工作之餘可以休息的時間。
受僱醫師則是連勞基法最基本的保障都沒有,是勞基法的孤兒,連「工會」都沒有,根本不可能罷工。雖然歐洲國家如德國、英國等,醫護人員罷工,爭取勞動權益已如呼吸一般自然,但是台灣醫護人員沒辦法。
最強大的,莫過於一頂道德的大帽子重重扣下:「醫護人員怎麼可以罷工,這樣沒有醫德!」
我不禁想起,曾有人說:「醫德是消耗品。」有愈來愈多的醫師,選擇甩開如千斤枷鎖的醫德。因為,他們不知道,只是想要一份保障,為什麼這麼困難?
2016/6/27 ETtoday東森新聞雲【雲論】
喜歡這篇文章請加入FB專頁,是對作者最大的鼓勵!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在此匿名留言詢問, 您的個人資料不會出現在網頁上..謝謝